女方是家庭主婦會沒有撫養權嗎?
現實生活中,很多女性放棄自己的工作回歸家庭照顧小孩丈夫的生活起居,每天都是以照顧丈夫孩子為主,一心就只有孩子,漸漸的與丈夫疏遠了,此時丈夫要求離婚,那么女方是家庭主婦會沒有撫養權嗎?本文整理了相關的內容,請大家閱讀。
一、女方是家庭主婦會沒有撫養權嗎?
1、離婚關于孩子撫養權的問題,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,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2、法院審理撫養權案件,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。
(1)兩歲以下的會判給女方撫養。
(2)兩到十周歲會綜合考量父母的撫養能力,如:收入、工作、住房、受教育程度、子女與父母的感情等等。
(3)十周歲以上的孩子,法院會征詢孩子的意見。
父母一方或祖父母、外祖父母長期與孩子共同生活的,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是一個加分條件
二、沒帶過孩子能爭取孩子撫養權嗎
1、沒帶過孩子也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。
2、撫養權的判定標準是根據雙方的工作和工資收入,教育水平等有關,最重要的是孩子的意見,比如照顧和陪伴孩子的時間,雙方的思想素質等。
3、法律依據: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【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】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,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。離婚后,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,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。
離婚后,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、教育、保護的權利和義務。
離婚后,不滿兩周歲的子女,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。已滿兩周歲的子女,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。子女已滿八周歲的,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。
三、子女撫養費的給付方式
1、定期給付和一次性給付。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,原則上應定期給付,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雖無固定收入,但每月都有相當收入的父或母,應按月給付;從事農業生產或收入較高的父母,可按季或年給付;特殊情況下,也可一次性給付,如當事人有充分的經濟能力,有條件一次性給付的;對于涉外、涉華僑、涉港澳臺同胞的離婚案件,對子女的撫養費一般都做一次性給付的處理,以免日后發生執行困難。
2、以物折抵。這種方法,主要適用于沒有經濟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。在這種情況下,按照確定的子女撫養費所要給付的數額,用歸屬與無經濟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財物,以相當的數額,折抵撫養費,交付撫養子女的一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