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給“小三”買房,離婚我應該怎么辦?
老公給“小三”買房,離婚我應該怎么辦?
我丈夫在外面給小三買了房子,并且兩個人在去年生了1個女兒,他在去年起訴離婚,我沒同意,他在法院也公開承認有第三者,并且有孩子,還買了房子給第三者. 但他在法院判決不予離婚后,兩人公開一起生活,因其在本地是個小老板,有一定知名度,周圍人都知道他們不是夫妻,這樣他算不算重婚?我想問: 1、我可不可以告他重婚? 2、我現(xiàn)在可以起訴第三者,要回我老公贈與的房子嗎? 3、第三者以前是我老公廠里的女工,我可以告她破壞婚姻嗎?
律師
1、要以夫妻的名義與他人長期共同生活才構成重婚罪;
2、你丈夫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贈與第三者的財產(chǎn),屬于對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的表見代理行為,未經(jīng)過你追認的不發(fā)生法律效力。因此你可以主張撤銷該贈與;
3、目前沒有第三者破壞他人婚姻的罪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