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提問:分居已達7天,離婚程序該怎么走?
分居七年的夫妻,要離婚女方該怎樣走呢
本人至99年5月18領的結婚證,持證以后夫妻一直都合不來,一直至2003年的8月23日男方給本人寫下了一張離婚紙條后。一直就沒在一起了我們還有一女孩。請問我這個程序該怎么走呢
律師回復: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法律觀點:
1,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,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。起訴要到被告戶口地的人民法院。
2,若一方在深圳住滿一年,可以在深圳辦理離婚。
3,若雙方都同意,可以辦理速裁,半個月左右就可以辦好。
4,撫養權方面,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。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。
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,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-30%。撫養費包括生活費 、教育費、醫療費等。
5,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,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,一般是一人一半 。
如果一方有過錯,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,
6.依照法律規定,有家庭暴力時,受害方離婚時,可以要求家暴方賠償,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,
且在分財產綜合考慮,適當照顧受害方!